Gigacircle暴紅爭議》拿別人的文章來賣月入百萬 這是偷竊?還是創新商業模式?
最近台灣網路最轟動的新聞,莫過於新網站 Gigacircle 平地一聲雷,一個月內從零直衝上台灣流量第 10 名,輕輕鬆鬆擊敗了蘋果日報、聯合新聞網、Xuite、104 等流量常勝軍。
圖片來源:Alexa.com
Gigacircle 其實不是特例。Gigacircle 是一個內容聚合網站(aggregator),以集合其他網站的內容為內容。目前台灣網站流量前20名中,聚合網站佔大宗,包括痞客邦、東森新聞雲、卡提諾論壇、伊莉論壇、Life 生活網等5個網站都是聚合網站。
如果再看台灣前50名,還有 Teepr、宅宅新聞、妞新聞、商業周刊線上版、T 客邦等聚合網站。可見聚合網站在流量上的強勢。
聚合網站這麼多,Gigacircle 何以登上台灣Top 10?它號稱靠一個非常特別的設計 — 直銷的「上下線」拆帳制。
Gigacircle 號稱採用直銷的拆帳方式。每一位發文者可以從讀者的點擊中賺錢,每千次點擊收到 $2 ~ $4 美金不等。
圖片來源:Gigacircle.com
除此之外,每一位轉發或分享的人,也可獲得一定比例的佣金。抽佣比例由發文者決定。另外,每一位使用者還可以建立自己的下線,並從下線收入中抽取15%的佣金。下線越多的使用者,可以從下線的收入中抽取穩定的收入。可說是整套照搬直銷機制。
這一套手法也出現在另一個新網站Videomosa上,只不過後者以針對影片分享為主。Videomosa 與 Gigacircle 是否屬同一家公司目前無法確認,只是雙方的抽成方式、價格,以及出現時間都十分吻合。
現在在各大論壇也開始看到很多「我如何靠 Gigacircle 月入XX 元」,或是「點擊就能賺錢!」的廣告。
圖片來源:giga-circle
這樣衝流量下來,Gigacircle能賺多少錢呢?根據創辦人 Jeremy Chieh-Wen Cheng 的臉書,Gigacircle 「每 1,000 人瀏覽本站」會公益捐款2元,每個月Gigacircle 可以捐款「幾萬元」。
圖片來源:Jeremy Cheng 臉書
照創辦人的說法,我們取中位數每月捐5萬元預估,Gigacircle月瀏覽大約2,500 萬次。創辦人自承的這數字實在不符合台灣Top 10的流量,完全不合理。網友 Timothy Liu 補充,蘋果日報單日曝光就有可能超過 2,800 萬,單月營收則超過 500 萬元,而其還未進入台灣Top 10 呢。
從廣告商傳來的消息則指出 Gigacircle 的月營收超過100 萬以上,這稍微比較接近大流量、靠聯盟型廣告的行情。
此生意要轉起來,前提是網站營運成本必須低於售價。Gigacircle付給發文者每千次點擊文章(CPC)$2 ~ $4美金的成本(約 60~120台幣),但廣告的行情卻只有CPC 20 元台幣(而且點擊率超低)。Gigacircle 怎麼可能賺錢?
我請教網路前輩們。一種說法是靠「吃流量」。也就是Gigacircle 報給發文者的點擊數,低於實際的點擊數。例如Gigacircle告訴發文者的流量是獨立訪問者數(Unique Visitor),但賣廣告則以點擊數(Page View)計算。另外則是付給發文者依每千次CPC 計算,收廣告費則以每千次瀏覽(CPM)計算。
這樣數字上似乎對得起來,但即便這方法可行,Gigacircle 短時間內就能找來支撐台灣Top 10 的巨大流量仍然非常不可思議。因此另一種更暗黑的可能是「假帳號」。換句話說,Gigacircle 的直銷模式只是幌子,背後仍然是靠假帳號、 殭屍粉絲團、點擊聯盟、大量轉載文章來衝流量。這種模式在交友網站最常出現。
例如,這個正妹嚴選粉絲團,以及這個熱熱分享粉絲團,看起來都十分可疑。不過,Gigacircle 當然可以說這是「想衝流量」的使用者,自己建來衝流量的粉絲團。
圖片來源:正妹嚴選
換句話說,雖然Gigacircle 給發文者的分潤非常高,但大部分的分潤都給了Gigacircle的自己人,或是自己的機器人。那當然是大賺特賺。虧的是買到無意義的流量的廣告商。
這類內容農場(content farm)最大的爭議當然是是抄襲問題。就算Gigacircle沒有採用黑暗兵法,絕大部分的內容都還是轉載自其他網站。真正的原創內容很少。這是以流量計價的平台的宿命 — 同樣是每千次點擊賺 2 美金,辛辛苦苦自己寫的成本比轉貼高太多了。
值得轉,能帶來高流量的文章,幾乎一定受原網站的著作權保護。Gigacircle 為了保護自己,在其網站上有相當醒目的免責聲明。
. . . . 本站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據側面了解創辦人Jeremy Chieh-Wen Cheng是法律系畢業,目前在澳洲定居。公司也設立在澳洲。他花了相當多文字解釋著作權問題:
. . . 假設今天有會員明知道不能轉載,還用縮短網址去躲 [網站的著作權審核系統] . . . 我覺得這是很明顯的個人行為偏差,明知故犯 . . . 將此類會員的行徑推責給平台,是否合理?
在其官方部落格也有類似內容,包含一個基本的內容比對系統。
這種主張我簡稱為「Youtube 主義」或是「Megaupload 主義」。簡單的說就是「我在網站上寫了不要侵犯著作權,也設了著作權審核系統,但他們還是要張貼,這怎麼能怪我們呢?」
就 Gigacircle 來說,這種主義的謬論是它的前提是「Gigacircle 應該存在」。既然它應該存在,Gigacircle 只能盡力管理使用者。盡力過了,Gigacircle 就不欠別人了。
但事實上Gigacircle不需要存在,或是不需要以「轉載全文」的方式存在。Gigacircle大可以學Techmeme,只轉載連結,不轉載全文。如此一來既不會侵犯別人的著作權,也不違背 Gigacircle 「共享好文」的本意。只是當然如此一來它的生意就轉不起來了。
這裡我不深入討論著作權問題。從 Google Newsfeed、Napster、Megaupload 等訴訟以來,平台服務在誘使(induced)、協助(contributory)侵犯著作權上的責任一直是火熱的題目。至今 Megaupload 的創辦人 King.com 還在紐西蘭與美國 FBI 纏訟。
我反而比較關心這種「衝流量」思維的未來。Gigacircle 一舉衝上台灣Top 10,但大部分人甚至沒聽過這個網站。被Gigacircle 擠下名次的網站,流量應該也沒有受到絲毫影響。
換句話說,Gigacircle 的流量是「憑空出現」的。它沒有排擠到任何既有的流量。今天我如果另外開了一個Tetracircle,用一樣的商業模式與一樣的佣金價格(以及一樣的黑暗兵法),它恐怕也能瞬間衝進台灣前 10 名,而且跟 Gigacircle 共同擁有高流量。因為兩者的流量都是憑空增加的。
供給有限才有價格。人的注意力的確有限,但點擊是無限的。「免費」一書的作者Chris Anderson 曾提出在網路時代「複製成本為零的產品,其價格將趨近於零」。點擊何嘗不是。不論是Gigacircle 或是方仰寧粉絲團,都可看出點擊是個能輕易大量生產的東西,因此其價格也將趨近於零。
如果你的服務依賴流量賺錢,你必須要一直衝刺更高的流量,才能不被下一個Gigacircle 擠掉。反過來說,台灣電視雖然爛,廣告的效果也令人存疑,但它的供給十分有限,價格始終維持在高檔。
在廣告商改變「買流量」的計算方法之前,Gigacircle 還是會過得不錯,賺很多錢。但這種創業值得稱讚嗎?我平常非常樂見其他創業家成功,但實在無法替它開心。
特別是身為內容創作者以及創業者,看到聚合網站的手法心中更是五味雜陳。一方面我能理解它是靠著資訊不對稱 — 系統化的廣告投放運算法則(algorithm)無法分辨點擊的價值 — 而套利。另一方面看著創作者辛辛苦苦的內容,被秤斤論兩而感到寒心。
我相信媒體是一種品牌,其價值來自不斷的重複提供觀眾高品質的服務或產品。就算是直銷,也必須提供品質一致的產品才能立足。套利型的創業在商業上或許成功,卻沒有替社會帶來價值。